

日前,记者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启用我区新增的26处执法取证设备抓拍,公示时间从6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具体位置如下:
1、970202014梅东社区梅滨路132号旁
2、营滨路玉田高速口路口西向卡口
3、营滨路玉田高速口路口东向
4、970202017梅东村梅滨路184号照马路
5、830104047张村公交站3
6、970202015梅东社区梅滨路70号旁
7、830104041张村新村路99号2
8、830104046张村公交站2
9、830104045张村公交站1
10、830104040张村新村路99号1
11、970206007坤鑫地产商务会所前
12、790102112阜山村猫山公园十字路口01
13、790102117阜山村猫山公园十字路口02
14、790102116阜山村猫山公园十字路口01
15、790102113阜山村猫山公园十字路口02
16、970205033梅城村梅花卫生院
17、790102119阜山村猫山公园十字路口04
18、营滨路玉田高速收费站路口北球机1
19、营滨路玉田高速口路口东向卡口
20、营滨路玉田高速口路口南向卡口
21、朝阳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南向卡口
22、朝阳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东向卡口
23、会堂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东向卡口
24、朝阳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北向卡口
25、会堂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西向卡口
26、朝阳路与郑和路交叉路口西向卡口
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新增的26处违法抓拍设备对上述路段以下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6、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
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