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举措。
据悉,福建省是全国较早实行首台(套)技术装备支持政策的省份之一,此次福建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评定检测、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职称人才、保险补偿等,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法规制度保障。
《条例》共十七条,重点突出创新驱动、推广应用、政策扶持、部门合力四个方面。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条例》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明确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首台(套)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及时维护首台(套)装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研制和购置首台(套)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记者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