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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弄虚作假被处罚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7-25 16:25:10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去年8月,福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福清市某项目的投标。当月月底,招标人福清市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福清市交通运输局递交《关于没收福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的请示》,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福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项目投标时使用了虚假的信用记录信息。

  经核实,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发现,福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被寿宁县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所描述的“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据此,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对福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练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人民币33656元和人民币1683元罚款。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涉及弄虚作假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记者 林铭 通讯员 张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