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办法》明确,从2025年到2029年,每年遴选50名左右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服务产业、带动力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从事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工作5年及以上;在闽实际工作满1年。”《办法》明确了遴选条件:现从事技能工作一线岗位,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或总结推广绝招绝技,为所在单位或社会作出贡献;在技能知识传播、技能人才培养、技术革新攻关和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专业能力素质突出,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处于全省高技能人才前列,优先支持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和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遴选向福建重点产业链倾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办法》还明确了系列支持措施:将入选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纳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认定资格条件;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培养期内从省级人才专项资金另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可用于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对在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培养对象,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为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培养对象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给予倾斜支持;为培养对象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生产一线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提供帮助;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畅通技能人才晋升成长通道;支持培养对象赴省外境外参加技能研修、培训,参加国内外高层次技术技能交流活动等等。(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