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印发长乐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2-12-13 08:53:18   来源:长乐政府网  【字号

  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长政综[201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长乐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长乐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7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纪委、人武部,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调研员、副调研员。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

  长乐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海峡西岸省会窗口生态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长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和 “十二五”面临的新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到新的水平。

  教育事业基本概况。201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87所,其中,教师进修学校1所,普通中学39所(含独立高中2所、完中7所、初中30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含民办职业学校1所),小学110所(含中心小学21所、完小89所),幼儿园134所(含独立公办幼儿园23所、民办幼儿园50所、小学附设学前班6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7008人,其中,普通高中学生10958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3780人,初中生20656人,小学生40948人,在园幼儿20550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16人;教职工7082人,其中专任教师5862人;全市校园面积246.7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6.57万平方米。福建省文明学校3所,福州市文明学校17所,长乐市文明学校19所。2011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长乐市“2009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市”称号。

  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学校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普及深入,德育资源育人功能日益凸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推进,学生法制观念与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德育特色更加彰显。吴航中心小学评为“全国青少年集邮活动示范基地”,长乐一中评为“福建省诚信教育进校园示范基地”。200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莅临长乐调研,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努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同时按照鼓励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制定《长乐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有序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1%。实验幼儿园评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吴航、梅花中心幼儿园评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宏利幼儿园评为“福州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我市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走在福州市前列。

  义务教育逐步均衡。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通过学校布局调整、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教师轮岗交流和优质普高招生指标校际分配等有力措施,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加快特教事业发展,长乐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设施不断完善,2009年该校评为“福建省助残扶残先进单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双高普九”成果,2010年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6.5%,6—15周岁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均达99.5%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

  普高教育趋向优化。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进质量监控和评价办法,促进教育质量提升。落实优质高中定向生招收政策,促进高中生源均衡分布。加强高中达标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长乐华侨中学建成省一级达标校,长乐二中和长乐七中建成省二级达标校,长乐高级中学建成省三级达标校。2010年我市参加高考的考生有3171人,本科上线率约50%,有10多位考生录取复旦大学等“985”名校。“十一五”期间累计有11位考生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

  职成教育稳步推进。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教育费附加总收入的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2008年长乐职专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电大、自考等各类教育。农村文化技术培训53万人次,电大毕业598人,自考毕业621人。2010年全市成人文盲率为5.81%,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为0.9%。2008年梅花镇成人文技校被评为“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10年长乐市被授予“福建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称号。

  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从2005年春季开始,我市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并对寄宿生予以生活费补助。从2006年春季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从2008年春季开始,免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对低保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落实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和公办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公办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学费。市财政五年累计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02亿元。从2010年秋季开始,对长乐籍高校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贷款政策。通过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使群众得到实惠,使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9年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校舍排查鉴定和维修改造力度,多渠道筹资约1.8亿元,拆除各类危房约5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校舍约13.4万平方米,较好地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教学装备。五年来我市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设备及图书等方面共投入5150万元,其中购置电脑4700多台,多媒体设备689套,潭头中心小学等23所学校建成校园网,长乐一中等6所学校建成省级示范图书馆,长师附小等3所学校图书馆评为“全国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均藏书量分别达29册、40册和42册,计算机机生比小学为1:11,初中和高中均为1:9,达到省颁标准。2007年我市通过“农村远程教育工程”验收,2008年评为福州市“农远资源应用达标县(市)”。

  师资水平持续提升。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宣传优秀教师等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推进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和业务培训,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评选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2010年我市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4%,初中、普高和中职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78.3%、97.2%和87.8%。城区和农村学校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别达48.1%和38.4%。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在控制好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开展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五年来共录用新教师370人,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根据农村生源减少的情况,为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积极稳妥地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十一五”期间,共整合42所农村中小学。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手段和评价办法,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2010年我市中考七科总分平均分居七县(市)首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5%,比2005年提高约20个百分点。

  “十一五”时期,我市教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学校规划布点建设滞后;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整体办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二五”时期予以认真解决。

  “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面临新的发展形势:一是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今后10年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要求。我市教育应围绕贯彻纲要精神和全市发展大局进行思路与措施对接,确保奠定坚实的中期基础;二是广大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已从“有书读”提升到“读好书”的阶段,对优质学校的期望值不断攀升,优质教育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我市教育面临着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新任务。

  二、“十二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省、福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长乐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新期待,推进各类教育规模与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海生态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优先。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将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新观念,体现作为,加大领导管理和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确保我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落实育人为本。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和偏远地区的帮扶力度,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提高教育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确立现代教育理念,把握人才成长规律,抓住海西省会窗口生态城市建设对教育发展带来的有利契机,推动各类教育创出特色,办出水平。

  注重内涵发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健康发展为目标,以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依托,以教育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发掘区域历史文化积淀,合理配置和优化教育资源,引导学校特色办学,创设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平台,丰富和提升教育内涵,最大限度地满足长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推进改革创新。立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对制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的研究解决,进一步深化办学机制、教学方法、评价手段、招生考试制度和教师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努力营造更加鲜活、科学、人文的教育管理环境,始终保持长乐教育科学发展的旺盛活力。

   三、“十二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一流教育强市”战略目标,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力争2014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争创福建省“教育强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基本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在坚持稳定规模和内涵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构建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事业发展指标:1.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5.5%。2.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按时毕业率达100%,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均达99.5%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7%以上,初中年巩固率达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5%;消除农村薄弱校,较高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3.高中教育。高中毛入学率为91.5%,达同期省平均水平。优质高中比例达到75%;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4.成人教育。抓好城镇流动人口的扫盲工作。全市成人文盲率降低到2.5%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5%以下。5.高等教育。加快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建设步伐,确保2012年建成并整体搬迁。推动武警福州指挥学院长乐校区建设,实现长乐高等教育新突破。

  学生培养目标: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前教育阶段实施体、智、德、美协调发展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科学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生活和劳动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认知习惯,促进培养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着力培养高中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科学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促进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的能力;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使残疾学生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和校长学历层次。到2015年,幼儿园(含民办)、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达55%、90%,初中、普高和中职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80%、96%、98%。幼儿园(含民办)园长和小学校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达72%、78%,初中和高中校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95%、100%。教师职称、学科和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普遍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师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大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农村骨干教师比例。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推进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学校建设目标:根据“三城三群”城市发展战略和人口流动情况,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河港、空港、海港等重点发展区域的办学规模。大力推进城区新增学校建设,减轻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压力。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规划整合鹤上、古槐、潭头、营前等乡镇(街道)的初级中学。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幼儿园和整合后学校的建设步伐。到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达到福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要求。按福建省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要求,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十二五”期间长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四、“十二五”期间长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策略与措施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落实《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德育全过程,将德育贯穿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各方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各有侧重、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完善以校园文化、学科德育和社会实践为基本载体的学校德育工作格局。深化法制、环保、禁毒、反邪教和心理健康等教育,注重学生公民道德意识和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挖掘长乐历史人文内涵,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健全德育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德育干部培训和交流,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的德育师资队伍。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设置,优化课堂教学,构建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适时推行小班化教学,分类指导高中选修课程开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完善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和整改工作机制,开展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健全教研工作机制,提升教研员专业素养,加强对农村学校教研工作的扶持和指导,提高农村学校教研水平。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按照福州市教育工作部署,开展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改革。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实行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责制。督促学校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限定各年级学习内容和课业数量,控制考试次数、难度和学生家庭作业量。杜绝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引导教师优化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建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的责任制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高教学难度。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和教辅材料选用管理,鼓励家长、社区和新闻媒体监督。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幸福成长的环境。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减负的目标。

  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配齐紧缺学科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普活动,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科学课程教师的专业水平,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艺术教育教学,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基本达到福建省评估标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作用,推动社会体育艺术场馆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在休息日、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建立学生发展综合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和生活等多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大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力度。积极开展创建语言文字先进县(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写字教育等活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确保2012年通过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长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

  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机构实行人事独立、经费独立和园舍独立。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落实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长乐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学前教育建设纳入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3年,投入约1.9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园舍面积约6.7万平方米,完成湖南中心幼儿园等20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使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切实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各乡镇(街道)应科学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努力为社会提供“广覆盖、高质量、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用于幼儿园建设,偏远农村小学可以附设学前班,确保农村学前幼儿能够就近入园。2012年和2013年市财政按每年每班2万元的标准对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给予经费补助,专门用于添置教学设施装备,满足日常教学活动需要。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修订完善《长乐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和年审制度。从办园条件、安全管理、食品卫生、保健措施和教育活动等方面加强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督导。完善三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制度,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监管力度,落实民办幼儿园扶持优惠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完善依法取缔无证办园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提高保育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方法,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发挥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多种培训方式,按编制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加大对幼教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鼓励幼儿园争创三级示范性幼儿园,对通过“长乐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的幼儿园(含民办)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到2015年,90%以上的独立公办幼儿园达到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15%以上的民办幼儿园达到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示范性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公办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网络。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巩固“双高普九”成果。强化乡级人民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规范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帮扶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依托福建省中小学学籍联网系统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数据库,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加大对城乡低保和困难家庭学生就学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根据《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当调整招生划片,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就近入学的权益。同时,加快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新区学校建设和中心城区学校扩容改造力度。到2014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15年,力争中小学班生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加大经费投入,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发挥名师工作室及学科带头人作用,加强初中教研协作体和学科教研基地建设,促进校际教学研讨和骨干教师交流,提升教师业务水平,推进师资均衡配置。推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模式,以片区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通过整合优化片区内学校教育资源,提高新建学校和一般校办学水平。完善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办法,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校际分配政策,激发农村初中校办学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与罗源县教育对口协作与帮扶活动,促进区域教育统筹发展、均衡发展。

  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快长乐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办学基础,提升特殊教育办学层次,满足适龄智障儿童的教育需求。

  (四)推动普通高中稳步发展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学生免费教育。适时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力争长乐一中建成福建省示范性高中,长乐二中、长乐七中软硬件设施达到省一级达标校标准,长乐高级中学建成省二级达标校。调整普高和中职招生比例,使其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从2012年开始,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放开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充分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接受更优质普高教育的需要,使他们与本地户籍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快现代教育技术与高中课程的有效整合。推进长乐一中等四所普高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建设,建立长乐二中、长乐七中和长乐高级中学三校协作体,深化校际合作和资源共享。组建由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成员等组成的质量监控研究团队,定期开展高中教学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强化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带动和促进一般普高办学水平提升。重视和加强长乐华侨中学新疆高中班学生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族教育交流合作。

  (五)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保持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和条件保障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长乐职专教育设施,扩大学校规模,促进内涵发展。到2015年,确保长乐职专顺利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评估验收。同时,依托长乐职专建成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化县级职教中心,满足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增强职业教育活力。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好纺织、旅游类等专业,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加强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有较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六)加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创建文明城市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终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终身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与学习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格局。

  构建服务平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职业教育为核心,推动开放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老年大学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共同参与,构筑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终身学习,使学习与创新逐渐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公民普遍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依托电大和职专资源办好长乐市社区学院,逐步完善城乡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与社区居民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密切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为社区居民掌握技能、提高生活品质提供服务,不断满足人的个性发展需要。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把师德表现作为今后教师考核、职务评聘和奖惩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着力解决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关爱和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建立表彰优秀教师的长效机制,树立和宣传践行师德规范、忠诚教育事业的先进典型。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指数。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教师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实行校长任期制和聘任制,健全中小学校长考核、培训、奖励、监督等相关制度。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机制,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落实教师补充机制,开展中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继续通过公开招考办法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新任教师,确保学校教学工作需要。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长乐教师进修学校作用,组织发动教师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和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继续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2.5%核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为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名校长、名师”工程。围绕培养“十位名校长”和“百位名教师”的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造就一支能带领教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优秀校长队伍。加大培养和选拔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工作力度,并加强考核和管理。从2012年起,每个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由每年2万元提高到4万元。不断发展壮大名校长、名师群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八)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校舍档案信息和安全预警体系,确保所有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综合防灾要求,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十二五”期间,计划先期投入约4.8亿元,新建校(园)舍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2011年新建、改扩建农业中学等4所学校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农村中小学相对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推进学校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约2500万元建设漳港中心小学等18所学校新建校舍附属工程,投入约2000万元建设梅花中学等11所学校标准塑胶跑道,投入约780万元新建罗联学校等19所学校生活服务用房。2011年和2012年投入500多万元用于农村学校设施修缮和功能室设备添置,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水平。

  推进城区学校布点与扩容建设。按照长乐市融入福州大都市区和马尾新城建设的发展思路,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工作,促进学校布点建设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约6.5亿元新建城区6所中小学(幼儿园)。大力推动城区学校扩容建设,加快长师附小分校等学校项目建设步伐。适时对城区现有教育资源进行科学论证和有效整合,充分挖掘吴航中学、城关中学和鳌峰小学办学潜力,促进规模与质量提升,缓解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压力。

  稳妥实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贯彻教育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有关政策,根据我市农村学龄人口变化及规划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在审慎整合农村小学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初中校调整步伐。2011年将沙京中学、旒峰中学并入鹤上中学,2012年将古槐中学并入长乐三中,2013-2015年规划整合潭头、营前等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妥善处置和盘整各类闲置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小学、幼儿园和乡村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促进教育资源有效开发利用。

  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学校功能设施,促进教学硬件均衡配置。“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1000万元增加图书100万册,创建3—5所省级达标图书馆。继续添置实验教学仪器和信息技术装备,到2015年,60%以上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颁标准中的规划建议要求,仪器图书配备达到省颁一类标准,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在“校校通”的基础上,城区中小学全部实现“班班通”,70%农村初中、60%农村中心小学实现“班班通”。同时,坚持应用导向,不断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全面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九)加大教育惠民力度

  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从2011年春季开始,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少数民族中学生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从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对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对长乐职专纺织、旅游类专业学生免除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2年春季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实施“校车安全工程”。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车管理办法,明确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在校车管理方面的责任。创新校车监管手段,利用校车GPS视频监控系统和学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全市校车管理的网络信息监管平台。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12年到2014年将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逐步更换为国标校车。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开通学校周边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对学校的交通保障能力。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健全学校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学生人身伤害救助专项经费,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规范管理。完善校园自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与城市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对接,依托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构建由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平安校园”共建网络,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十一)强化教育督导与评估

  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健全综合督导与随机督导相协调的督学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继续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健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和对乡镇(街道)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落实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逐步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实效。

   五、“十二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保障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党性意识和管理能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把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公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本地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全社会重视并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职能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通力协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破坏校园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落实“三个优先”,强化经费保障

  继续确保教育优化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充分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确保每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从2011年开始,农村小学、初中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550元、750元。基础教育建设经费优先保证学前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落实教师激励机制,从2012年开始,市政府对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考生按每生30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其中10%用于奖励学生,50%用于奖励科任教师,40%由学校统筹安排。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快制度创新,强化机制保障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坚持“政府统筹、分级负责、职责明晰、分类管理”原则,明确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应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教育管理方式创新。综合应用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强对教育的宏观管理。注重教育决策和政策研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增强教育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创新。完善校长负责制,健全以校长、党组织和教代会“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能力。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拥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和监督权,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四)推进依法治教,强化法制保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教育法治建设。教育系统各级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努力实现领导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监察、审计等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全面开展“法纪进校园”和“法纪进课堂”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断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涉及教育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