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村级干部2012年度
星级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委会:
根据长委办[2008]29号《长乐市村级主干星级化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各村社区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落实情况,从党风廉政、经济、综治、计生、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征兵、文化建设、党建工作、新农村建设等10个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经过街道考核组的绩效考核和党政联席会的综合评定,确定各村居主干2012年度星级等级及村级两委干部星级津贴。现将有关评分细则及具体考核办法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1、《营前街道村级主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营前街道村级主干星级化管理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3、《营前街道村级两委干部星级化管理考核细则》
附表:
《营前街道村级主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营前街道党工委
营前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18日
一、营前街道村级主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
各村(社区)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落实情况,主要从党风廉政、经济、综治、计生、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征兵、文化建设、党建工作、新农村建设等10项主要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总分100分,由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评。
(一)党风廉政工作8分,分五个部分:
1、认真贯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分);
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经营管理制度(1.5分);
3、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5分);
4、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1.5分);
5、村级干部队伍廉洁勤政(1.5分)。
(二)经济工作10分,分二个部分:
1、项目跟踪服务是否到位(3分);
2、交地是否及时(含补偿费发放,坟墓搬迁,地面物理赔,7分)
(三)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16分,分五个部分:
1、继续巩固和深入推进“平安长乐”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4分);
2、健全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3分);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7分);
4、完善和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3.3分);
5、因地制宜,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所在村居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3分)。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16分,分五个部分:
1、“二女扎”完成情况(4分);
2、人流引产完成情况(3分);
3、“四术”完成情况(3分);
4、双查完成情况(3分)。
5、政策附和率(3分)
(五)森林防火工作8分,分四个部分:
1、森林防火队伍建设(2分);
2、物资储备(2分);
3、具体工作情况(2分);
4、工作实效(2分)。
(六)安全生产工作10分,分五个部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0.5分);
2、组织机构建设情况(0.5分);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3分);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2分);
5、事故控制目标(4分)。
(七)征兵工作6分,分三个部分:
1、组织准备情况(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1.5分);
3、完成任务情况(3分)。
(八)农村文化建设工作8分,分四个部分:
1、三栏规范及时更新(2分);
2、两室齐全,正常开放(2分);
3、文化协管员职责到位(2分);
4、有开展综合性或单项活动(2分)。
(九)党建工作8分,分五个部分:
1、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结构合理(2分);
2、党费收缴与管理(2分);
3、流动党员管理(1.5分);
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5分);
5、电教工作(1分)。
(十)新农村建设工作10分:
1、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村貌焕然一新(1分);
2、乡风文明,大兴公园等文化设施建设(3分);
3、村容村貌,(包括清洁家园,违章建筑4分);
4、管理民主,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到位(2分)。
(十一)备注:
1、2012年度10个项工作实际综合考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村居奖励两个星级;70-89分的村居奖励一个星级;69分以下的村居不奖励星级。
2、今后对各村居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项目和内容,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营前街道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营前街道村级主干星级管理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主要分村居主干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责任制落实情况、街道考核组考核情况和党工委、办事处综合意见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
(一)村居主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60分)
按《村级主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实际综合评定分数的60%计算,所得分数即为各村居主干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得分。
(二)街道考核组考核情况(20分)
采取年度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村居主干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由街道制定考核办法,(附B表)由包村领导负责具体考核。
(三)党工委、办事处综合意见(20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党政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在听取考核组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村居实际情况,以集体讨论、民主评定等方式,确定综合意见。
(四)备注
1、年度绩效考核90分以上的村居主干评定为优秀档次,奖励两个星级;70-89分的评定为称职档次,奖励一个星级,69分以下的不奖励。
2、以上考评细则由2012年开始执行。津贴发放从2013年1月开始。
三、营前街道村级两委干部星级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根据长委办[2008]29号关于《长乐市村级主干星级化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其他村级两委干部的星级化管理工作,可由镇乡(街道)结合镇、村两级的财力情况,参照执行”的规定,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为调动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街道村级两委干部星级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村级两委干部包括支部委员和村委委员.其他的一般村干部,如村经济合作社副主任、委员、包片干部等,可以参照执行。
<二>星级奖励:为了使村级两委干部工作与全村(社区)工作相挂钩,星级奖励的幅度,为该村(社区)主干所得的平均星级的60-80%,(即:村(社区)两主干所得星级的平均数,剩以80%、70%、60%分为三级档次),要求各村(社区),第一档次不能超参评人数的40%,第三档次不低于参评人数的10%,计生专干星级不低于第二档次(包括第二档次),同时还要考虑村财、工龄、工种等情况,尽量使评星工作公平合理,以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办法:采取年度述职、民主测评、包村领导工作队长和村主要领导评价等,对村两委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民主测评占50%,领导(村书记、主任、包村领导、工作队长)评价占50%,此项工作由村两主干,包村工作队负责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街道党工委。
<四>星级奖励:在当年度对街道,村(社区)有特殊突出贡献的,经村(社区)两委研究并报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审批,可奖励1-2个星级。
<五>星级津贴:村级两委干部星级津贴的经济负担由各村(社区)财收入中列支。
考评办法从2012年开始,津贴发放从2013年1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