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林诚等七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3-12-03 11:22:36 来源:长乐市公务员局 【字号 大 中 小】
市卫生局:
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2013年度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同意聘用林诚等七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附:《长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人员花名册》
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