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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9-30 17:36:35   来源:长乐市委办公室  【字号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长委办[2014]65号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14]10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j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一一12:00

  下午:2:30一一5:30

  实行新的工作时间后,请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