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晨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4-12-04 16:37:42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经研究决定:
林晨光同志任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丽明同志任长乐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乐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主任科员,免去其长乐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乐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孙星标同志任长乐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邱秀清同志任长乐市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董宜霄同志任长乐市农机管理站站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传森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李朝强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龙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林新敏同志任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陈锋同志的长乐市司法局罗联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刘一峰同志的长乐市农机管理站站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林立兴同志的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林霄同志的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长乐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