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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晨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4-12-04 16:37:42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经研究决定:

  林晨光同志任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丽明同志任长乐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乐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主任科员,免去其长乐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乐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孙星标同志任长乐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邱秀清同志任长乐市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董宜霄同志任长乐市农机管理站站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传森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李朝强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龙同志任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林新敏同志任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陈锋同志的长乐市司法局罗联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刘一峰同志的长乐市农机管理站站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林立兴同志的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林霄同志的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长乐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