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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长乐记忆”老照片的启事

http://www.clnews.com.cn  2015-12-28 17:30:03   来源:长乐市蒋滨建文化工作室  【字号

  为系统挖掘长乐人文资源,留住乡愁记忆,全方位展现长乐的历史风貌和发展变迁。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长乐历史人文等方方面面的“长乐记忆”老照片,并将举办“长乐记忆老照片”展示系列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容范围

  反映长乐各个历史时期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衣食住行、生产生活、典型人物、重要事件、旧村镇民居、老字号商店、老工艺制作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地点不同时间对比变化的照片,也欢迎海外长乐、域外长乐的老照片。

  二、征集要求

  1、征集的老照片年限为清代末期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应征的照片数量、尺寸不限,无需装裱,单幅、组照、黑白、彩色、胶卷底片、翻拍件、扫描件、电子版照片都可以。

  2、征集时间从本《启事》刊登之日开始,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老照片或底片经扫描录入后,当场归还给持有者本人。对于行动不便者,可电话联系后,由主办方派人上门服务。

  3、应征照片要求内容真实,不要后期制作修图,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请写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介绍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以及相关历史背景。另外,请提供照片提供人或收藏者的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

  4、主办方将在《吴航乡情报》、长乐新闻网、“最长乐”和“掌上长乐”微信等新闻传媒上择优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并适时举办《长乐记忆》老照片专题展览,同时根据老照片的征集实际体量届时考虑结集出版同主题的画册。照片如被采用,版权仍归原所有者,主办方只拥有使用权、发布权,并向被采用的老照片所有者颁发纪念证书。

  5、照片提供者需提供照片来源,避免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等方面的纠纷。如发生侵权纠纷,由照片提供者承担。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征集活动顾问单位。

  三、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具体承办由长乐市蒋滨建文化工作室负责。邮寄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蒋滨建文化工作室收(长乐市政府大门口右边原民政局办公楼一层),邮编350200,联系电话13805001368,电子邮箱9836074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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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蒋滨建文化工作室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