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镇旧政府办公楼租期已满,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向社会进行新一轮招租。
一、房屋简介
1、地点:长乐市旧湖南镇政府党委办公楼(2幢)、宿舍楼
2、面积:2463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三、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为2016年1月18日8:00时起至2015年1月25日17:00时止(正常工作时间)。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
凡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均可到湖南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报名时:
(一)企业法人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陈先生,电话:18259121410。
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