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扣非法营运车辆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3-09 09:30:28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大 中 小】
20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查扣非法营运二轮摩托车共86辆,现扣车期限已到,请被扣车主提供合法证明和相关手续到市交通局、市交管大队、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接受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长乐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