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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乐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专职党建指导员(编外)招聘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6-29 16:24:55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和改进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12〕35号)、《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6〕37号)精神,经市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长乐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编外)10名,由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统筹使用管理。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志于从事党的建设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日前取得,2017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放宽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专业不限;

  (五)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21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长乐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长乐市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材料:1、《长乐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专职党建指导员(编外)报名登记表》(到公共邮箱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邮箱用户名:feigongzhaopin@163.com,密码:28922341);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5、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6、报名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因故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以及排名信息将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吴航乡情报》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前10名报考对象,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达不到10名的,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与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吴航乡情报》上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人员,不予正式入编。

  (二)试用期工资按每个月18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村(社区)主干执行,每人每月工资2700元,并予以办理“五险一金”。

  (三)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将根据日常表现和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8922341(长乐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本公告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乐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