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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改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6-13 17:37:04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的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改建项目位于航城街道龙门村龙景路北侧、政法小区内、刑警与“110”报警技术设施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内,2010年7月9日取得地字第35018220100003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规划条件:容积率1.99,建筑密度19.4%,绿地率25%;2010年11月28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该建筑占地面积11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4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70平方米。

  2018年5月31日,区公安局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2017]275号专题会议纪要,提交《关于变更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项目规划条件的函》以及规划设计方案,申请将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改建项目容积率变更为≤2.12,建筑密度变更为≤35.2%,绿地率变更为≥24.5%。

  2018年6月5日,区规划局在区规划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改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论证会,因公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需要,同意该项目容积率变更为≤2.12,建筑密度≤35.2%,绿地率≥24.5%。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容积率办法》(建规[2012]22号)第九条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现进行规划条件批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公示内容:详见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

  网址:http://clq.fuzhou.gov.cn

  联系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8号

  联系电话:0591-28839911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规划局

  二O一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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