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2018年秋季长乐城区初中剩余学位招生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7-28 08:49:57   来源:吴航乡情 最美长乐  【字号

  根据2018年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以及2018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本着合理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城区初中校的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原则,拟将城区部分中学七年级剩余学位,通过公开派位抽签的方式,实行公开招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派位抽签的学校及派位数

  根据城区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及前两个阶段招生的情况,长乐侨中、航城中学、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已无剩余学位,余下的朝阳中学、吴航中学共有剩余学位294名。其中,朝阳中学剩余学位98名,吴航中学剩余学位196名。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8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地点:长乐区吴航中学

  三、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和办法

  1.时间:8月7日上午9:30

  2.地点:长乐区吴航中学多功能厅

  3.办法:

  (1)所有申请的学生,由电脑随机分配抽签派位号。8月6日上午在区教育局和吴航中学校门口公布抽签派位号,请学生及家长前往核实,若有误,应于8月6日下午5:30之前向吴航中学教务处反馈(联系电话:28821002)。

  (2)参加抽签的两所学校先抽取顺序号,然后依序号按照学校各自剩余的学位数进行一次性抽签录取。若申请的学生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则按照两所学校剩余学位数的比例进行抽取。

  四、申请报名对象及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不在长乐城区,但父母亲在城区有自有房产(含公寓式办公用房)的小学毕业生。

  应提供的材料:

  (1)父母亲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网签合同(经住建房管部门备案,下同);(2)学生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小学阶段在城区就读满三年及以上、且在城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城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长乐非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户口在长乐非城区、但在城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居民学生)。

  应提供的材料:

  (1)就读满三年及以上应提供:小学阶段在城区小学累计就读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学证明。本材料由现场收件人员根据小学提供的汇总表当场审核,还未开具城区小学就读证明的可免。

  (2)租房应提供:①房屋租赁合同;②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③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寄居应提供:①委托监护协议(可参考附件);②学生及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③亲友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3)学生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学生户口簿复印件要提供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境外居民学生应提供境外身份证明材料。

  五、有关事项

  1.经抽签被城区某中学录取的学生,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给他人或改取到其他学校,也不得更改对换。若放弃录取,要在抽签后的8月7日下午5:30前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划片区学校录取就读。抽中的学生若未能按规定时间注册入学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未被抽中的境外户籍的学生,继续参加监护人所在的长乐非城区户籍地的划片中学录取。

  2.招生咨询电话:28927572(教育局中教科)

  3.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属长乐区教育局。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153273908212923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