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我区网格员队伍整合,区委政法委牵头民政局、“智慧长乐”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计划招收专职网格员13名。
2.工作地点:吴航街道、航城街道和首占新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会操作智能手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有工作经验的适当放宽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或有社会工作资质的优先录用);
5.本岗位原则上不限性别,更适合男性担任。
三、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为每月2400元(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配备手机终端并给予每月200元话费补贴。
四、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12日(不包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长乐区公安局2号楼12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咨询电话:62109910,联系人:林先生)。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考核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前13名的进入体检、政审。
(三)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和录用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3.因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