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9-10-09 15:12:32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大 中 小】
2017年1月,长乐区政府与三峡集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同意三峡集团开发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为落实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2018]14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松下镇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2019]12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项目建设,减少山体开挖及征迁量,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2019年9月2日,规划通过了区政府组织的专家、部门、乡镇规划评审会。为加强规划的可行性,更广泛地吸纳各方面的建议,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位于松下镇御国山山脉北侧,南至规划首港路,西至规划御国西路,北至首祉溪,东至规划松下大道,总用地面积约99.17公顷。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区将作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物流用地。
(三)规划布局
落实风电项目及其远景的发展要求,在疏港大道与首港路交叉口西北侧布局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以及预留的远期集控中心用地,在地块北侧及沿着首祉溪南侧预留电力线路廊道。
(四)道路交通
以上位《福州市长乐松下港片区分区规划》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及周边的道路系统,增强集散能力。其中,松下大道及疏港大道为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8米,双向四车道;御国西路及首港路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双向两车道。
附:更详细内容欢迎至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lq.fuzhou.gov.cn)阅览。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sxzdzb005@163.com
2、传真28763002,请注明“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松下镇人民政府收,邮政编码350217,信封上请注明“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