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专业工作人员,担任编外管理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管理会计8名。
二、招聘人员要求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近3年内无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会计法等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5、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电子办公软件。
6、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能力。
三、报名要求和考试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委托书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
3、报名地点: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政协一楼)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会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登记);(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5)报名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其任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5、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每人每月只发给试用工资3000元/月;正式编外聘用后,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工勤岗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按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五险一金参照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林晓静,联系电话:2893303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