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委宣传部等4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20-07-01 11:48:44 来源: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6月30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审计局等四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