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金峰镇等2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4-03 10:03:59 来源: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3月31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金峰镇、古槐镇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安排半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