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民生热点 >> 正文

3类家庭可申请保障房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0-17 22:23: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10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福州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工作安排,今年A型、B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C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全市已分配

  35000多套保障房

  据介绍,福州在完善政策的基础上,逐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放宽申请条件,扩大保障覆盖面,将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列入保障范围,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对不同收入档次的申请人,实行差别化租金。

  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户籍居民“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并对环卫、公交等特殊行业的困难家庭实行定向保障,每年单独供应一定数量保障房。

  对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老年人、失独家庭以及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实行分类优先保障,在同等条件下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优先配租。

  目前,全市累计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7370套、竣工39708套、分配35982套、已竣工房源的配租率达90.6%,尤其是2016年以来新增竣工16416套、分配15780套。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将住房保障资格准入职权下放至各区政府,并依托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在窗口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即由各级参与审核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实行联审,申请人不用为申请事项在多部门间奔波。

  网站公开信息

  接受监督

  目前所有申请件均已通过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运作,并开辟网络自助查询渠道,申请人可实时掌握、了解相关审核进展情况。

  系统自2016年4月正式运行至今,累计受理约1.6万户,已办结约1.34万户。审核全程时限由省里规定的102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足60日。

  为保证配租公开透明,相关部门运用“中国·福州”门户网定期公布拟保障对象名单,接受全社会广泛、长期的监督,并在配租环节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保障对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确保配租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

  我市保障房采取“一年一申报、三年一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保障对象住房、收入和资产状况进行动态监管。

  据了解,新建公共租赁房和社会租赁房正在探索建立人脸识别等现代化门禁系统,并通过对承租家庭水、电、煤气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力求杜绝转租转借、闲置空置等违规使用保障房的行为。

  对违规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予以清退,目前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已清退保障对象574户。

  住房困难家庭

  抓紧提出申请

  至10月16日,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区已受理A型、B型租赁住房申请家庭1500多户。同时,市人社局近期也启动了C型申请家庭的受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工作安排,今年A型、B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C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A型、B型家庭主要指的是符合一定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可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告栏查阅;C型家庭指的是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或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的急需型技术人员(不含我市人才公寓供应对象),其需要符合“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优惠,且在申请前5年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的申请条件,有意向的家庭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查看C型家庭申请审核的相关信息或向市人社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