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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与省消保中心联手 1600万元财保合同纠纷化解了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1-24 09:50:4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晓鸣)近日,福州中院联合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下称“省消保中心”)成功化解某集团的两家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财险”)损失争议金额超1600万元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2日上午,纠纷双方于省消保中心签署协议,调解取得圆满结果。

  本案系火灾事故定损赔偿相关纠纷。去年6月28日,某集团的两家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导致厂房、机器设备、半成品及存货受损。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与承保财产综合险的某财险就损失赔偿事宜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产生矛盾纠纷。

  针对本案,省消保中心成立调解小组,福州中院法官主动靠前,多次到场释法说理。经过省消保中心9轮调解,纠纷双方达成和解。

  22日,纠纷双方于省消保中心正式签署协议,被保险人中一家公司就其485万余元的总损失当日即收到389万余元的保险赔款,争议全面化解;同时某财险承诺就另一家公司1138万余元的总损失于10日内按自行理算核赔的结果及时支付赔款,被保险人中这家公司对理算结果和理算金额有异议,可另行提起诉讼,并且不采取投诉或闹访等方式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