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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新事件:福州人民的红色斗争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6-07 15:13:34   来源:台江史志  【字号

  在“黄案事件”“台江事件”相继发生后,福州人民爱国热情更加高涨,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反对日本侵略、抵制日货的爱国运动持续不断。尤其是“九·一八”事变前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福州人民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抗日民主斗争。本期讲述的,便是这期间发生的 “郑维新事件”。

  1932年1月28日,驻扎在上海的十九路军在蒋光鼐、蔡廷锴的率领下,奋起抵抗日本侵略者的武装进攻,开始了著名的淞沪抗战。它将福州人民的抗日民主斗争再次推向高潮。3月3日,台江人民得知十九路军胜利的消息后,在福州中亭街、台江汛等闹市游行,工人、店员沿街不断地鸣放鞭炮庆祝,军警出面禁止时,遭到台江市民的抵制。

  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在淞沪停战协定签订后,福建省当局变本加厉地镇压福州人民的抗日民主运动,不但示威游行、罢课、罢工在禁止之列,抗日团体和抗日标语也被视为非法。

  在当局的高压政策下,福州抗日民主运动受到挫折,日货一度无人禁止,日商和一些奸商得以乘虚而入。1932年夏,日货涌进福州可谓登峰造极。9月1日,福建《民国日报》惊呼“福州日货已成为华商第一日货销售最大市场”。

  日货的倾销严重地伤害了福州人民的民族感情,影响了福州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日货深恶痛绝,称之为“劣货”“仇货”。

  在党的领导下,一场以肃清劣货为中心的抗日救亡运动再次爆发。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派共产党员郑维新等到仓山下渡组织肃劣团体。

郑维新事件:福州人民的红色斗争

郑维新

  1932年9月,福州第一个肃劣组织“藤山乡民自动肃劣会”成立,他们马上开展抗日宣传,清查劣货与奸商。

  9月13日,“肃劣会”首先查获奸商陈春诚、王复江、合泰等合办的许多日本香蕉水,全部予以捣毁。

  9月17日,中心市委又组织了以仓山锯木厂工人、藤山肃劣会人员和英华中学学生为主要力量的500多人参加的纪念“九·一八”一周年群众大会,会后群众上街抄了几家商店的日货,并捣毁了一家日本人开设的商店,烧毁了价值数百元的日货。

  藤山肃劣会的行动促进了市民反日情绪的高涨,一个月之内,福州肃劣组织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在肃劣会的影响下,长期停止活动的各反日救国会也于9月17日开始恢复活动,省会各团体救国联合会“特种救国会”也相继成立。

  为了统一肃劣会的力量,福州中心市委决定,由藤山肃劣会领导联合各肃劣会成立福州市肃劣联合会。

  10月31日,福州市肃劣联合会筹备会发表告全体同胞书,明确指出肃清劣货是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以更进一步进行民族革命战争来对付日本帝国主义、解放中华民族的爱国行动。紧接着,福州商界也联合起来,将所有日货集中南校场焚毁,并保证今后如有奸商买卖劣货,听凭社会处分。在这期间,台江民众的抗日民主斗争也此起彼伏,不断向纵深发展。

  11月9日,台江龙潭肃劣会会员在潭尾街楮亨堂纸铺查出大批日本纸,正准备将其烧毁,国民党当局闻讯派来军警驱散在场数百名群众,逮捕了龙潭及藤山肃劣会会员6人。

  为了抗议反动警察阻挠民众反日爱国斗争的行径,11月10日,全市各肃劣会代表百余人在南公园集中,随后代表们手执红旗,高呼口号,由郑维新带领到公安局请愿,要求释放被捕的肃劣会员,沿途许多群众自愿加入,队伍扩大到300人左右。

  愤怒的请愿队伍冲破军警的拦阻到公安局,郑维新等6人作为群众代表进入公安局与局长邱兆琛说理斗争,邱兆琛以夺枪为借口,当场打死共产党员郑维新,其他5名代表也被军警冲散。

  郑维新遇害后,11月11日,中共福州中心市委和共青团市委立即发表《告民众宣言》,揭露当局反动罪行,号召福州民众反抗国民党镇压抗日运动,团结在共产党周围,进一步开展抗日斗争。

郑维新事件:福州人民的红色斗争

民众游行

  此后,福州连续掀起罢课、罢工、罢市高潮,全国的抗日团体及旅居海外的福建同乡会也纷纷通电声援,上海等各主要城市的报纸都登载了郑维新事件的消息。洛阳、开封等城市还成立了郑案后援会,在一片抗议声中,国民党当局慑于民愤,不得不撤掉邱兆琛的职务,释放被捕的肃劣会会员,这场抗日民主爱国斗争宣告结束。

  (参考资料:《福州市志》《台江革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