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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经济领域延伸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1-17 08:09: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字号

  有很长一段时间,非公经济领域的腐败问题被认为是“家务事”。企业间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似乎只是个成本问题。但事实证明,腐败的种子一旦埋下,将来受到伤害最大的是企业本身。

  “非公企业的内部腐败,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成为被遗忘的反腐盲区。这不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更恶化了社会风气。”长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勋说,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着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经济组织延伸,扎紧非公经济预防职务犯罪的“篱笆”,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长乐市作为全国“百强县(市)”和福建省“草根工业”的发源地,非公企业起步早、发展快,占全市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全市现共有非公企业1530家,非公经济各项指标发展势头良好,对长乐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几年来,出于部分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以及企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企业内部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10年以来,长乐市检察院共办理涉及非公企业职务犯罪案件52件59人。

  “通过对2010年以来我院查办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贿赂犯罪数量已经占到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65%以上。”据该院预防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受贿案件中,除少数犯罪分子具有索贿情节外,绝大多数是被行贿者的主动行贿行为拉下水,而行贿人中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占80%。

  为此,长乐市检察院认为,要有效预防贿赂犯罪,除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法制教育外,还要着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促进非公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构建非公经济组织廉洁防线。该院深入调研,找准服务切入点。多次走访该市工商联、企联会、市管局、税务等涉企部门以及具有代表性的非公企业,邀请部分福州市人大代表、非公企业代表等召开非公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非公企业的需求,充分征求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抽调有关业务骨干,成立“长乐市检察院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团”,时刻关注非公企业所需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深入宣传,筑牢思想防线。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梳理,制作《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手册》,向全市非公企业发放,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制度建设,确保常态长效。与市工商联、市企联会会签《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形成预防阵线。

  同时,积极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与中国人民银行长乐市支行会签《关于在长乐市金融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在全市金融领域全面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银行信贷审批程序工作。组织牵头召开检银共建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推动检银双方在加强办案协作、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建立常态交流互动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截至目前,共为长乐市22家银行机构信贷审批工作提供了18次行贿犯罪档案批量查询服务。此外,还开展“互联网+预防”活动。借助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微信等,探索警示宣传活动新形式。(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