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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少年回家路

—长乐未检探索以赔偿保证金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2-06 09:10:19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2月1日,距离除夕只有整整两周。全国各地严寒来袭,地处南方的福州也进入了最冷的时节。

  “谢谢检察官,我们一定会好好管教孩子,让他重新做人”。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外,彻骨的寒风中,老郑、老刘紧紧拉着长乐区检察院未检科艳妮检察官的手,久久不能松开。一旁的郑龙、刘华(化名),脚上穿着看守所统一的拖鞋,却难掩满脸的笑意。十七岁的他们已经在冰冷的牢房里呆了三个月零一周。此刻,他们得以释放,释放的,又何止是年轻的身躯?

  时间回溯到2017年4月的一个晚上。那晚,郑龙、刘华和几个朋友在一个公园游玩,几个人打打闹闹,很是开心。突然,一个不认识的青年过来了,嘴里嘀咕着,似乎在侮辱自己这边的一个朋友。郑龙、刘华这边的人感觉很不爽,就冲了过去,对其拳打脚踢。郑龙、刘华犹豫片刻,觉得不上去,就是不讲义气。两人便也上前,打了被害人几下。第一次,被害人鉴定为轻微伤,几个月后,最终鉴定为轻伤。也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差,郑龙、刘华误以为没有大事,继续在外面打工。直到,10月24日,公安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后悔不已。

  然而,世上哪有后悔药?即便在批捕阶段,他们和父母的泪水在表达着各自的悔恨,检察官严肃指出他们的问题,迅速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并要求他们真诚悔过,努力赔偿被害人。

  由于老郑、老刘都是外地来航务工的,经济能力本就一般,家中还有老人要赡养,因此,迟迟无法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外头,两对父母为之奔波数月,没有进展。里面,两个十七岁少年身陷囹圄,悔不当初。每次的讯问,他们和父母隔窗对望、泪如雨下的场景,令人唏嘘。然而法律是公平的,在提倡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要注重法益的平衡,更要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漫长的等待,又适逢最冷的冬季,瑟瑟发抖的少年,他们知罪悔过,他们能否感受法律的温暖?

  事情的转机,就在今年一月初。高检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也在试点省份之列。长乐未检科迅速行动起来,与该院刑执局多次沟通协商,全面掌握了辖区社矫未成年人底数,拟定了未成年人专人帮教、单独帮教以及就业推荐的工作思路。特别是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大胆探索,确立了赔偿保证金制度。即在双方无法调解情况下,通过法定代理人预缴一定的赔偿保证金,确保被害人权利的前提下,及时变更羁押措施,最大限度实现轻罪未成年人的非羁押化。

  本案,就是试点的典型案例。在司法部门出具了详尽的符合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在本院刑执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在法定代理人缴纳了一笔保证金,检察官也当面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长乐检察院对他们取保候审,让其先行回家团圆,等候审判。

  过完年后,两个少年也将站上被告席,迎接法律的公正审判。年少轻狂所付出的代价,你们必须虚心接受。法律,让这些特殊的少年在严寒中感受到了温暖,更希望,你们能牢记教训,走出寒冬,开启新的人生。

  (记者陈勋 通讯员 周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