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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详细解读外商来榕邀请事项政策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3-21 16:15:17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外交部最新办理签证邀请函规定及福州市商务局“外商来榕邀请”最新办事指南要求,日前,区商务局就外商来榕邀请事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外商来榕邀请,指的是在福州市辖区内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企业邀请客商来榕开展经贸活动,可申请办理商务签证的邀请函。邀请方须是在福州市辖区内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企业,被邀请方为境外企业。邀请方申请办理商务签证(F签证)的有效期为1个月、1次入境。

  申请外商来榕邀请的材料包括:企业邀请外国人入境申请报告(原件1份);《外国人入境申报表》(原件1份);邀请单位《担保函》(原件1份);被邀请人访华日程(原件1份);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及近期入境签证记录(复印件各1份);行程中如有走访合作工厂,需提交与工厂双方盖章签字的最新合同(复印件1份);被邀请人与邀请单位商务往来的最新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包括双方盖章签字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出货提单等);邀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邀请有关人员来榕,需提交被邀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邀请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内资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企业办件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邀请单位曾申办过邀请函,需按规定反馈上次来华入出境情况;企业先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具体事宜可咨询长乐区商务局有关科室,联系电话:28808030),由其初审后再提交市商务局办理;申请材料中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或提供中文译本;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件应图文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外商来榕邀请的办理流程包括:一、受理初审: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受理人在1个工作日内对所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在审核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单》。二、审核办结:审核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出具《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依据外交部授权办理签证邀请函的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外商来榕邀请不收取费用。当前长乐区内初审在区商务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3号10楼;复审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商务局窗口,地址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在福州市乘坐公交线路:22、121、53、177都可到达。

  (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