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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公祠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1-05 10:56:49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熊公祠在城隍庙左畔,有门通城隍庙,是城隍庙的附属建筑。熊公祠祀明朝嘉靖年间的长乐典史熊廷用,神龛上供奉着熊公坐像。

  熊廷用,江右丰城人,初任职于湖广东安,嘉靖己未年(1559年)调长乐任典史。典史是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熊公的官职不大,但他廉洁自律,断案公正,勤政爱民,常捐己俸赈贫恤孤。时倭寇猖獗,洗劫福清,又转而进攻长乐,长乐守令和主帅畏贼锋而龟缩城内,紧闭城门只求自保。环城外之老幼、妇女仰城上号泣而不得进,守令、主帅竟说:“宁以失吾民,而不得过雷池一步。”熊公不因自己官卑职微,独愤然曰:“奈何弃吾百万生灵为贼刀环上用哉!”毅然打开城门尽放老幼、妇女进城,使几千百姓得以保全性命。熊公又惩治手下失职者,然后身先士卒,亲自登城率众与倭寇奋战,连续几天几夜。再用计重创倭寇,倭寇讨不到便宜,仓皇退去,长乐得以保全。长乐滨海,常发大水,熊公带领民众兴修水利,整治滨 闾(“闾”加三点水)二湖,民受其利。熊公一心为民,因长期操劳,积劳成疾,卒于任内,民感其德,立词祀之,至今不绝。

  熊公祠历代都有修葺,祀典成为常例,载于《长乐县志》。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按察使司李思诚发银檄知县万编重修,并置祭田。李思诚还亲自为熊公祠撰写了碑记。史官董应举为熊公祠题匾曰“两祀千秋”。

  《熊公祭田碑》原立于城隍庙行台内,上世纪被砸碎,2006年重修城隍庙,将碎碑拼接整修,残缺部分以水泥补之,用红漆书写碑文,重新立于城隍庙外埕。现碑文曰:“熊公祭田 属县□本府通判沈/ 共田拾丘原契玖亩/ 厘柒毫零今丈明/ 伍分伍厘壹毫/ 本县主李宀”。然笔者细观之下并对照《长乐县志》等资料考证,发现修复的碑文有几处差错。按民国七年版《长乐县志·学校志·学租》载:“熊公祭田,明万历间,按司李思诚捐置三亩,通判沈如霖捐置八亩五分零,共四十一亩五分五厘一毫四丝八忽。”并注明“主簿李宪立碑。”据此,1、碑上“通判沈”后可补出其名“如霖”。2、立碑人应是“主簿李宪”。3、“属县”后面水泥补处应该还有一字。根据碑上残存的小半个字的刻痕和前后文意推断,残缺的字应该是“事”字。“署县事”是指暂时代理或兼任知县的官职。4、碑的下半部应该还有一段缺损,应将缺损部分再用水泥补出,残损的文字等以后找到确切的材料后再予添补。

  (作者 林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