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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丙归隐猴屿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2-21 15:30:3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郑丙于绍兴十五年(1145年)中进士,曾任过建州教授,监察御史、成都府总运判官、礼部员外郎、福建路转运副使、秘书少监、吏部侍郎、中大夫兼给事、吏部尚书等官职。

  郑丙平易近人,疾恶如仇,清政廉洁,十分注重举荐人才。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位,下诏广求直言,郑丙上书,建议朝廷应“从谏、远佞、勤政、用人、裕民、练兵”。在广西路任上,归正官沙世坚性勇武,因贪赃案被发配静江军。当时,广西大盗十分猖獗,郑丙就叫沙世坚立功赎罪。沙世坚接受任务后,及时将大盗头目捕获,为民除了害。郑丙就上奏恢复沙世坚的官职。复职后的沙世坚,又打了好向个胜仗。此事被人津津乐道,郑丙知人善任可见一斑。

  巨户裴良显上诉其兄裴良殉之死有冤情。案件下到临安府审讯。裴良殉是东宫春坊林龟年的女婿,案情牵涉到林龟年。临安府不敢审理,将此案移送大理寺(刑官衙署)审理。朝中有大臣为林龟年说情,令转运使先审,并责备裴良显诬告。郑丙站出来反驳:“愿稍保国法,为子孙后代着想。”案件终送大理寺审判。

  巨户裴良显上诉其兄裴良殉之死有冤情。案件下到临安府审讯。裴良殉是东宫春坊林龟年的女婿,案情牵涉到林龟年。临安府不敢审理,将此案移送大理寺(刑官衙署)审理。朝中有大臣为林龟年说情,令转运使先审,并责备裴良显诬告。郑丙站出来反驳:“愿稍保国法,为子孙后代着想。”案件终送大理寺审判。

  郑丙执法甚严,有人劝他稍宽些。他说:“我想有德之人能以宽服民,我本非一定要用严刑治民,但我从来憎恨作恶之人,岂可因保持晚节而失去所坚持的原则呢?”可谓掷地有声!

  在吏部尚书任上,郑丙十分注意培养、引荐人才,他所推荐的肃燧、胡晋臣、罗点等,都成为国家栋梁,李焘的博学、刘国瑞的清正、林栗的刚正,皆在郑丙的引荐之列。

  郑丙晚年归隐猴屿,寄情于山水间。淳熙十年(1183年)至绍熙元年(1190年)间,郑丙被这里的景色所吸引,遂在此建了屏山寺。绍熙四年(1193年),郑丙辞官归里,在屏山寺的右侧筑碧玉轩,并写下了诗:“长安回首远如天,解榻祗园百病痊。身世本来如寄尔,佛僧同往更悠然。筼筜千个不受暑,岩桂一枝或自妍。长与高人伴幽独,粥鱼斋鼓度流年。”绍熙五年(1194年)郑丙去世,享年74岁。朝廷赠“金紫光禄大夫”,谥简肃。葬于仙山濠溪的梅林(今金峰仙山街之东)。我们在洞天岩见到了郑丙的塑像,这是家乡人民纪念他的最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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