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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 我市大力“整违”

http://www.clnews.com.cn  2013-12-11 08:56:45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日前,我市出台《长乐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规范农村个人住宅有序建设提供参考办法。时下,违建已成为阻碍城市发展进程的绊脚石,“整违”迫在眉睫。

  违建屡禁不止

  按照规定,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均属违法建设。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市私搭乱建行为依然存在,一些地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重点发展的乡镇(街道),违建尤为严重。“现在的违建有高大化、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市城乡住建局局长卓国鸿告诉记者。

  “违建既严重干扰我市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的有效实施,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损害大部分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公平和安定稳定;同时扰乱正常的房地产秩序,挤占了未来的城市发展空间,也为以后房屋产权问题留下诸多的后遗症。”卓国鸿告诉记者。

  八种情况可申请农村建房

  日前,我市出台了《长乐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了8种适于村民申请建房的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包括:

  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乡镇、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经批准回原村庄定居且无住宅或住宅面积低于法定标准的港、澳、台胞和华侨申请建设住宅的;户籍在外的村民户籍回迁的,且无住宅或住宅面积地域法定标准的,申请建设住宅的等。

  《实施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改变了以往相对只堵不疏的局面,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宅报建,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个人切身利益,引导和规范个人有序建设住宅,保证规划的实施,完善城市功能。

  建立联合查处机制控违

  近期,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就专项打击违建开展部署会。会议要求各镇乡(街道)必守土有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防违控违的管理办法,层层签订落实责任状,把“零新建”落到实处。供水、供电、广电、通信、工商、安监、教育、卫生、建设、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停止网络服务、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房屋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拆除,他们将对这些违法建设的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在加大清违整治力度的同时,疏导结合,有效保障我市农村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引导群众按规划、按程序申请个人建房。拆违后的管理工作,如垃圾清运、土地收储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记者 陈瑞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