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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纠的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

http://www.clnews.com.cn  2015-03-13 10:03:46   来源:长乐市纪委  【字号

  2014年2月,市爱卫办正科级干部林某某私驾公车参加同学孩子的婚宴,市纪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所在单位做出整改。

  2014年5月,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某某私自将公车开回家停放,市纪委责其深刻检查,并进行廉政约谈。

  2014年7月,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某某私驾公车回湖南镇老家,并顺便到漳港南澳海边游玩,经研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由个人承担私用公车费用,并责成交通局做出整改。

  从上述问题看,违反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在一些基层、一些部门依然存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套使用管理办法》(榕委办[2012]31号)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通知》(榕纪综[2007]6号)精神,进一步严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做到:严格落实公车八小时之外回单位定点停放和节假日期间集中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在非执行公务时擅自进入或停放在风景区、歌舞厅、洗浴店、美容院等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属、扫墓等各种私人活动,严禁党员干部私自驾驶公车等。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公车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杜绝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行为,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严管好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等制度,建好公车使用台账,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公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文明行驶,规范停车。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不断改进、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等方式,紧盯关键节点,加强日常督查,坚决杜绝公车接送亲属、探亲访友,以及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等问题。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凡被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或因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一律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通报一起,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