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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长乐市“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开始啦!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09 17:13:01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我市妇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市好家风建设,团结凝聚广大妇女及家庭为建设更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长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激励广大家庭成员提高文明素质和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长乐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2015-2016年度长乐市五好文明家庭、长乐市第二届“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并于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

  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评选表彰长乐市2015-2016年度“五好文明家庭”100户,长乐市第二届“好婆婆”10名、“好媳妇”10名。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好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好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好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好

  “好婆婆”评选条件

  1、重视婆媳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婆媳关系融洽,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协同媳妇做好孙辈的教育工作。

  2、帮助、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3、生活方式文明健康,不参加迷信、邪教、黄赌毒活动。

  4、亲友邻里团结,和睦互助,人际和谐。

  5、廉洁持家,当好廉内助。遵纪守法,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好媳妇”评选条件

  1、尊重公婆,与公婆和谐相处,感情融洽,家庭和睦,能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2、男女平等,夫妻互敬互爱,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与邻里和睦相处,人际关系和谐。

  3、爱岗敬业,勤劳持家,科学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带头科学理财、合理消费。

  4、生活方式文明健康,不参与迷信、邪教、黄赌毒活动。

  5、公婆病老生活不能自理时,积极帮助求医就诊,精心照顾公婆起居,关心其衣食住行,尽其赡养义务。

  6、廉洁持家,当好廉内助。遵纪守法,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填表要求

  评选通知已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工会女工委,候选人(家庭)需提供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电脑打印)以及电子版材料,要求真实生动、文字精炼,字数范围在500—1000字,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

  联系人:林小芳

  邮编:350200

  邮箱:clliu28922193@sina.com

  (记者 段玲 通讯员 陈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