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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职工基本医保11月2日起将参照福州实行新规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1-02 09:12:40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继10月1日福建省职工医保取消支出限额后,福州市也下发了《关于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职工医保支付政策也有了新变化,明确个人账户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并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记者从我市医保中心获悉,参照福州医保新标准,我市也将从11月2日起执行新规。

  据了解,与以往相比,福州医保本次新政策调整涉及4个“取消”、两项“扩大”,新规调整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职工医保。新规调整后,个人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健康体检机构、口腔门诊部结算费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参照福州医保新规,4个“取消”就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一个是取消了每个月在药店购药的限额,市民持职工医保卡到药店购药就没有限额了;第二个是取消了在体检中心的限额,原来在健康体检中心有1000元的限额,这次也取消了;第三个是原来在牙科诊所3000元的限额,这次也取消了;第四个是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原来有5000元的限制,这次也取消了,就是说只要你卡上有钱,都可以用来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此外,福州医保新规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性免疫费用也进行了调整。两项“扩大”包括,一个是省里要求职工医保可以用于七种二类疫苗的接种,福州市把七种疫苗扩大到所有二类疫苗都可以用职工医保卡接种;第二个扩大是,原先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只能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新规扩大所有城乡居民。也就是说,不仅城镇居民可以,农村居民也可以。

  医保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购药和相关费用结算,相关机构应认真核对社会保障卡信息,做到“人卡相符”,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提高个人账户使用安全性。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整合药店信息系统,实现药品销售与医保结算一体化,必须主动向参保人员提供与实物相符的购药发票和清单,不允许销售与医保结算分开操作,杜绝篡换项目现象。

  (记者 林雪莺 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