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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老保障逐步健全 从"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1-09 08:23:47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福建的老人真幸福!”近日,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U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来自青海格尔木民政部门及30多个街道社区负责人一行边参观边感叹。

  在这个热闹的小楼里,有的老人跟着电子教学屏幕学习如何使用微信,有的向心理师咨询孙子学习压力大的解决办法,有的享受按摩理疗服务,有的围坐一起切磋棋艺,有的参加老年合唱团活动,有的练习书法……每天一起学习娱乐,每月一起生日聚会,老人们生活过得精彩开心。

  “不仅‘老有所养’,还‘老有颐养’,这样的老年生活幸福指数更高。”老人们高兴地说。

  当前,福建省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从“十一五”末的421万人增加到“十二五”末的515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1.4%增加到13.4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出台一系列惠及老年人的政策,全省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一幅“最美不过夕阳红”的和谐画卷正徐徐展开。

  政府主导,织密养老保障网

  近年来,为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各级党委、政府编织保障网,撑起“保护伞”,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十二五”时期,我省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364.0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第三次提高,达到每人每月100元。至2015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84.26万人,其中老年人约占2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01万人,其中老年人约占67%。各地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低保标准10%-20%的保障金,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高龄补贴。全省老年人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率实现全覆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1.96%和71.36%;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8.72%。

  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三年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成2219个,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目标。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建成农村幸福院3116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092个。截至2015年底,我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1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全省共创办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2529所,累计在校学员104.4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20.71%,建校率和老年人参学率均居全国前列。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步伐加快,县级及以上老年人(老干部)活动中心规划用地面积达44.79万平方米,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规划用地面积达192.83万平方米。老年人出行更便捷,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汽车政策全面落实。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100%,有3个设区市进入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行列。

  老年权益保障得到加强。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和84个县(市、区)全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1105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站,16761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98万个,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团体、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积极参与,上下一致、纵横协调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网络。

  老有所乐,发挥余热。随着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幸福指数逐步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不断提高。如今,我省城市社区老年协会创建率达93.84%,农村老年协会创建率达89.74%。全省规范化老年协会达7107个。各地对老龄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均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96%的市(县、区)将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省政协多次召集专题对口协商会,研究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全民参与,奏响幸福民生曲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让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既是党委政府的应尽职责,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方少雄表示,党委政府是筑牢养老基本保障底线的主力军,全社会是重要推动力量,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让全民行动起来,真正让尊老敬老爱老蔚然成风。

  为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费赠送15千瓦时电、为1万名需要帮助的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等五大类免费服务、为2万名老年人免费提供建立个人档案服务并纳入应急保障体系……在去年10月“敬老节”期间,海都公众、福建电力、兴业银行、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等8家单位承诺20多个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并与省老龄委签订承诺书。

  一系列鼓励社会参与的政策陆续出台。2014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2016年8月,出台《“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和《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越来越多社工和志愿者走进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站,为老人们提供心理疏导、关怀陪伴等,越来越多社区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老人提供更接地气、更人性化服务,打造“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的15分钟居家养老生活圈。

  “必须清醒地意识到,随着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未来养老压力将越来越大。”方少雄说。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省政府办公厅今年下发《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我省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要大幅提升。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30%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建制村。同时,积极组织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指标、重点改革、重大任务、重点工程等进行研究谋划,切实增强规划的政策性、前瞻性。

  越来越多资金扶持将投向养老事业。省发改委公布的2016年全省健康与养老工程重大项目,一共确定171个重大项目,涉及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总投资430亿元。同时,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总规模60亿元,主要投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养老综合体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类以及与养老产业相关的其他项目。去年,省级财政预算共安排养老服务业补助资金5.2亿元,较前年增加2.11亿元,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去年8月,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坚持涉老案件审判“三优先”原则,加强涉老权益案件立案受理,对全省法院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随着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幸福的笑容将绽放在越来越多老人的脸上。(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