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要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地点、业务范围不变。
服务时间:
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因更名和服务时间变化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理解包涵,并相互告知。
温馨提醒:请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验码、一米线等候”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