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23-02-03 10:00:34 来源: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1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潭头镇、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