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为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启用我区新增的19处执法取证设备抓拍,公示时间从5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具体点位
1、营滨路与营融线交叉路口西向
2、金港路仙富村路口西向2
3、金港路仙富村路口东向1
4、金港路仙富村路口南向
5、金港路仙富村路口西向1
6、营滨路与营融线交叉路口东向
7、金港路仙富村路口东向2
8、金港路仙高村路口西向东2
9、金港路仙高村路口东向西1
10、金港路仙高村路口东向西2
11、金港路仙高村路口西向东1
12、金港路仙富村路口东向卡口2
13、金港路仙富村路口南向卡口
14、金港路仙富村路口东向卡口1
15、金港路仙高村路口东向卡口2
16、金港路仙富村路口西向卡口2
17、金港路仙高村路口北向卡口
18、金港路仙高村路口西向卡口1
19、金港路仙高村路口西向卡口2
区交通警察大队提醒
新增的19处违法抓拍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