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5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10天全区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气温逐渐升温,空气湿度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逐渐走高;清明期间祭祀用火多,加之农事和林事用火频繁,大风天气多,稍有不慎容易造成跑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榕森防指〔2025〕5号)要求,特下达2025年4号禁火令,从2025年3月24日至3月30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单位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密地面巡护,区公安局、执法等部门要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局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3月24日至3月30日每日下午4点30分前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