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1日获悉,福州从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前的单位清查工作,12月底清查结束。
此次清查对象是福州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清查主要内容包括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信息,个体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信息。
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信息。清查对象应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记者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