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最近我正准备办理房产交易,突然发现产权证丢失了,非常着急,听说要等15个工作日才能补证,一大早就赶来取号,没想到工作人员说今天同时能把公告和补证手续一起办了,真是太方便了!”余女士领到不动产权证后十分欣喜。
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布,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取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
新规实施后,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业务科室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论证、调整。
现在,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公告即补证”,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近年来,我们持续发力,在压缩办理时限、统一登记流程、升级服务系统、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不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业家的充分肯定。”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便民加速服务。
(记者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