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活动可以入校园!长乐区教育局最新明确!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8-20 14:28:47 来源:长教新风 【字号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结合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长乐区教育局印发《福州市长乐区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特制定福州市长乐区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行为,明确审批权限、申请流程、审批条件、监督管理等内容,以确保社会事务在校园内的活动合法、有序、健康。
一、统筹规划社会事务进校园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明确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七条规定”,建立审批报备制度,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向社会公布。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区教育局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严防教育管理中的层层加码。
二、明确审批权限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思政体艺科,办公室主任由该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保持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相关职能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
2.规范审批报备流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活动事项的审核。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在开展进校园活动前1个月将工作方案送区教育局审核,我局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本着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的原则,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事项的,需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我局核准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且须填写《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按审批内容进校园开展活动。
3.提高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核准的清单项目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精心组织,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未列入白名单的、未经我局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同时对白名单以外事项应予拒绝,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对符合要求的事项,学校负责人须签字确认,并由具体负责处室登记,做好对接和报批工作。
4.以下情形不予审批。一是对不适合中小学校或教育效果不明显、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不予审批;二是本年度进校园次数已超过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中规定次数的,不予审批;三是可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的,不予审批。所有进入校园的社会事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