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长乐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2025年度禁种铲毒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
二、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自行铲除;拒不铲除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全面禁止在农田、林地、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大棚等区域种植毒品原植物(包括古柯、恰特草等)。
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或其他涉毒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主动铲除、向公安机关自首的非法种植人员,可依法从轻或免除处罚;对抗拒执法、包庇纵容的,从严惩处。
五、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禁毒专线(0591-28836302)或“长乐公安”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