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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公布2022年度“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成果

http://www.clnews.com.cn  2023-03-31 15:48:04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2022年,长乐区纪委监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站稳人民立场,坚定为民信念,持之以恒深化“点题整治”工作,紧扣“继续推动深化整治、优化点题方式、审慎稳妥开展社会评价”三个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选取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20个问题开展“点题整治”,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项目及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点题整治”工作机制,创新乡镇(街道)纪(工)委“5+1”整治模式,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022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21人;发出跟踪督促函23份,推动解决12345便民(惠企)平台“点题整治”诉求件887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08%。

  现将各整治项目成果汇总发布如下,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全区累计排查机构327家次,查处违规问题机构40家,核查办结投诉线索107条,责令7所违规机构停止办学,约谈3所机构负责人;学科类培训机构由26所压减到9所,其中义务教育类培训机构仅剩下2所,全部完成“营转非”工作。全区51所持证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风险保证金及预收学费都已完成银行专户监管,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机构合规率和资金监管率均为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2+N”(2项基本服务+N类拓展服务)模式实现100%全覆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12所学校开展“2+3”学校有2所;开展“2+6”学校有1所;开展2+9”学校有9所。课后服务参与学生8.02万人,参与率98.36%;参与教师0.53万人,参与率98.32%。(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全区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实现医疗机构数据的统一调阅与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生工作站均已建成。2022年,区属医疗机构共完成检查检验上传851044条,共完成检查检验互认7716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

  全区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67场,共回访出院病人17603人次,拒收或上缴“红包”6.44万元。“无红包”医院创建评价纳入医德医风整体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风评价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红包”回退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全区共排查困难群众21950人次,落实保障涉及低保对象4736户7857人、特困人员959人、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0人,认定低保边缘人口1664人。目前,全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80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340元、集中供养标准最高每人每月3884元,全区社会救助对象增长率达5.34%;临时救助对象次均救助金额4166元,比2021年度增长299.28%。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18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宣传覆盖群众约2.4万人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全区共计办结各类问题89个,公示曝光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规问题1批次3个,为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2344.6962万元,为71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099.04万元。进一步完善防欠治欠监管制度。实现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管全覆盖,项目实名制信息化覆盖率达99.18%、工程款支付担保上传率达93.4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传率达到98.36%。(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人社局)

  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

  全区共办理噪声污染投诉件1510件,同比下降33.91%,全部按期办结。全年长乐区Ⅱ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100%,与2021年持平。累计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检查680余次,其中联合检查各类噪声易发点位250余次,责令整改98次,立案9起,处罚金额2.14万元;组织开展城区夜间餐饮大排档噪声日常执法检查430次,累计规范夜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含大排档、烧烤摊)404余家次。新增公告警示牌(LED屏)20多面;相关部门已在建筑工地、公园、广场等重要场所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共计40多台(套),其中在群众关注的6个公园、广场安装8台(套);累计设置禁鸣喇叭标志28面,依法查处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5起,口头警告56起。(牵头单位: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区城建监察大队)

  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全区共检查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756户次,督促外卖平台下线经营不规范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2户,立案查处51起,罚没款13.41万元。定期抽查“无堂食”和高销量的网络餐饮70家,发现问题4个,全部督促落实整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101条,按时初查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

  全区共新增道路停车泊位115个,拆除、撤换禁停标志标线37个,严格执行《查处机动车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执法取证设备管理规范(试行)》等制度,持续推进“文明出行、教育免罚”“首次违法书面警告”、违法停车10分钟温情提醒、非禁停路段允许临时停车上下客等人性化执法举措。全区城区道路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城区严管路段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比例同比下降46.6%、43.5%。(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有效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全区发现并处置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宗,同比下降33.3%,违法面积1.89亩,其中涉及基本农田1.5亩,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复耕到位率100%。落实部、省、市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下发《福州市长乐区进一步加强“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资规局)

  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

  全区共摸排62处利用公共空间设立的停车场,其中涉及经营性停车场38个共2559个停车泊位,未发现违规设立及不规范收费管理等问题;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共计3处373个停车泊位。完成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场规划布局评估编制工作,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工作方案》《关于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和部分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完善投诉举报闭环机制,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促进公共空间停车场设置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区资规局、区公安局)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全区共排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95个(以下简称“物业小区”),累计回收企业自查自纠表95份,长乐区级抽查物业住宅小区22个,福州市级抽查5个物业住宅小区进行审计,已公示物业小区数量95个;累计核查公共收益资金应存入专户金额513.32万元,其中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67.03万元,业委会专户229.94万元,物业企业代管专户16.35万元,已全部存入专户管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全区查摆并整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118个,清退各类津补贴40.45万元,收回欠款1.56万元;“三资”被侵占方面查摆问题4宗,整改完成4宗,收回集体土地50亩;“三资”合同不规范方面核查经济合同2056份,合同金额76115万元,查摆问题合同105宗,整改完成105宗,合同金额3147.05万元,收回拖欠租金956.87万元,增加租金12.02万元。在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受理并办结群众举报问题1个。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及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持续推动全区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资金总额109.68亿元,固定资产信息18122条,在租资产信息568条,在建工程信息1172条,资源信息1255条,资产资源招租信息146条,公开资源总量1273宗。(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全区完成投资1.015亿元,完成供水管网建设45公里;“一闸三线”长乐输水线全线完工,长乐东部、南部及滨海等区域的咸潮问题得到了解决;新建改造城区供水管网4公里,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000户任务,供水管网漏损率从2021年底的7.71%降至7.19%。编制《长乐区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设立集中式农村供水工作服务电话,改善农村供水设施老化、配套不完善问题、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后期维修管护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远航供水公司)

  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

  制定2022年度“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从区属公立医院抽调2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进入全区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共开展对口支援诊疗746次,病例探讨44次,教学查房10次,学术讲座42次,开展业务培训651次,服务“特殊人群”196人次,送医上门服务29次,开展家庭病床入户服务群众134人次。共开展义诊咨询234场,义务接诊近2万人次,免费赠送药品64314元,发放宣传材料近10万份。(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整治公安民警接处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公安民警文明、规范执法。

  全区共受理报警群众来电投诉、咨询和建议等警情1880起,同比下降43.82%。其中,群众来电反映民警处警四个环节问题警情22起。全年接处警满意率为98.31%,同比提升0.1个百分点。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查摆2022年以来的相关案件,发现不规范警情209条,接处警执法不规范问题30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通报民警48人。出台《关于印发整治公安民警接处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公安民警文明规范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情况、如实受立案考评》等制度,推动整治工作常治长效。(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整治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区重点抽查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疫情防治经费、农机购置、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等4个民生领域专项资金,涉及资金17246.33万元,区直部门4个,实际用款单位12家。累计发现并报送财物管理、预算支出进度等7个方面15个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着重检查了困难群众补助、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促进2021年度玉田镇乡村振兴项目179万元资金拨付到位,推动玉田镇溪乾谢旧公祠修缮工程等6个乡村振兴工程项目进度款392.37万元拨付到位,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城市嵌入式家园项目财物报销手续。(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整治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问题,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面摸排梳理116家经营主体信息,出动执法人员429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和商超329户次,立案查处13起,已结案13起,罚没金额0.18万余元。完成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11批次,全部合格。(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整治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难等问题,提升农房建设安全质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全区17个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全区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194宗,面积21.11亩。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培训2场次,涉及78人次;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管系统配号、证书打印、农转用及多规合一平台培训会2场,涉及108人次;举办2022年村镇建设干部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会,共培训镇村干部346人,农村建筑工匠703人。编制农村宅基地政策文件汇编360册,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均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加强了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管理力量,落实乡镇“四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环节到场巡查等常态化监管措施,乡镇“四到场”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3个。制定《福州市长乐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暂行办法(试行)》《关于福州市长乐区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健全完善我区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

  整治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深入开展针对性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草拟《长乐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市长乐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福州市长乐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福州市长乐区村集体物资、服务采购管理规定(暂行)》《福州市长乐区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规定(暂行)》,推行农村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收支“非现金”结算等工作,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农村集体“三资”详细信息,铲除滋生基层“微腐败”的土壤;推动制度文件立改废释,改进工程项目监管机制。对2021年以来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项目资金来源、施工方式确定、监理方式、验收情况和资产登记情况等环节,强化问题查摆和整改。目前,全区已排查农村集体工程1110项,项目总金额52466.78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