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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福’文化合个影”线上征集开始啦!参与即可领奖

http://www.clnews.com.cn  2022-09-23 08:55:04   来源:长乐机关党建  【字号

  千百年来,“福”文化历经传承、演绎,彰显“有福之州”的民俗魅力,凝聚勇毅前行的精神动力。让我们一起用镜头定格“福”文化的美好瞬间吧!

  一、征集内容

  展现人物和福建省内的“福”文化合影。既可以是以独特视角表现对植根于闽山闽水的“福”文化的理解,也可以是对“福”文化各种形式的演绎和传承,表达对“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的美好祝愿。

  二、征集对象

  区直机关(含各乡镇街道机关)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作品要求

  1.使用单幅照片而非组照,以横拍为宜,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3M之间。允许裁剪和调整亮度、色差、饱和度、锐化等适当处理,但不接受后期合成制作等处理,不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和文字等。如有机关党员干部出镜,原则上需佩戴党员徽章。

  2.需填写《XX单位“我与‘福’文化合个影”征集汇总表》(见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微信群文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汇总投稿。

  3.个人实名、内容原创,确保拍摄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相关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如发现抄袭或雷同,以及其他不符合作品要求的地方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要求

  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各系统党委负责择优筛选,汇总收齐下属党组织的作品,将包含作品和汇总表的压缩包命名:“XX单位合影投稿(作品X份)”,统一发送至邮箱:442431600@qq.com。压缩包内的照片命名:“单位-姓名-作品名称”。

  2.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

  五、评选表彰

  1.由评审组从创意、内容、制作等方面展开初选,并依托“长乐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初选作品,后期综合网络投票排名和专家评审等方式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2.为鼓励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参与本次活动但未入围初选的人员,可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到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新行政中心1号楼801室)领取参与奖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