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14日发布的《2023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355.1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9865元,比上年增长4.5%。
2023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418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04%,比上年末提高0.93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81‰,人口死亡率为6.95‰,自然增长率为-0.14‰;年末户籍人口数3969.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9万人。
此外,去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26元,比上年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22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153元,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