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讯!
长乐又拿奖金了!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激发广大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正式下达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年度激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长乐区300万元,福清市、闽清县各200万元,永泰县、马尾区、连江县各100万元。
近日
记者从区农村农业局了解到
2024年以来
长乐区充分发挥
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政策优势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紧密结合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探索出多项特色创新机制
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积分机制
通过“评、亮、晒、兑”机制,将村民的积极参与转化为具体积分,形成一种“1+N”模式,即一个核心机制(积分制)加上多种激励和支持措施,树立“人人参与,实干得利”导向,推动农村人居面貌持续改善。
搭建数字平台
推广数字积分平台“智慧积分政务端”系统,实现积分管理的信息化、透明化,提高管理效率。开发并推广人居环境“随手拍”系统,实现“人工+智能”的管理模式,提高环境卫生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效率。
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据悉
此次获得的300万元激励资金
将为长乐区持续深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注入强劲动力
(记者 姜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