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局各部门和局属企业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考评的通知
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局各科室、公交办及局属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从12月20日开始对局各部门及局属各企业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李锦秋局长为组长,陈国栋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局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局属各企业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对象
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公交办、局各科室及局属企业。
三、考评内容
局今年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及事故控制指标。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福州市、长乐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我局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2、安全生产各项控制目标执行情况;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4、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福州市、长乐市《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13号、榕政[2012]42号、长政综[2012]91号)、长交安[2012]29、53、58、6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尤其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列出整治和隐患排查的清单;
7、“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成果及采取的措施;
8、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情况,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情况;
10、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四、考评方法
1、听取汇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写出书面汇报材料,考评组听取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认真查阅被考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3、抽查单位。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
4、考核评分。按《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逐项考核评分。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在考评前应组织自查、自评。通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形成年度考评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长乐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局各部门)
2、长乐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表(局属企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