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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区(村、居委会)档案工作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9-08 15:00:37   来源:长乐市档案局  【字号

  各乡镇(街道):

  根据《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和《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各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档案要按规范整理,要设立综合档案室,配备铁柜,指定人员管理本社区各类档案,做到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应管尽管,有条件可以将档案扫描数字化,方便查询利用,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将档案送专业整理公司整理、扫描数字化。监督指导科联系电话:22105667,15960077718(陈航)。

  目前,我市较正规的档案服务机构有以下两家(档案整理:轩锴档案服务公司林启苏,15960131155;档案数字化:景天档案服务公司郑凯,15980571199)

  二、有关长乐书籍、祖谱(包括长乐人编辑的书籍)以及老相片、视频资料移交市档案馆保管。保管利用科联系电话: 22105660,13799355577(陈文珍)。

  三、各乡镇(街道)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长乐市档案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