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9-04-11 09:35:00 来源: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8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区司法局开展巡察,4月10日开始对区发改局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