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红十字会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2-24 15:24:10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了福建省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共16家。其中,我市红十字会位列其中,这将为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参与公益性事业的积极性。

  据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也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