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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单位联合开展环保法治宣传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6-08 16:18:04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6月5日,区人民法院与环保局、环保协会、检察院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走进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中,区法院生态庭工作人员以《从〈环境保护法〉看企业环保责任》为题开展专题讲座。

  企业“1+10”环保责任总体要求是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具体责任为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严格遵守排污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主动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全面如实公开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境风险防范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环境保护税),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和举证责任。

  (记者 陈鸰燕)